分享
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2-07-26
打印【字体:A+A-】
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,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,7月16日,局工会印发《关于做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通知》,由市总工会和局工会共同为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》范围内的工会会员提供医疗互助保障工作。《通知》对参保条件、保障责任、保费负担、理赔流程及工作安排进行具体说明,要求各单位尽快办理京卡·互助服务卡并核实会员信息,将更新后数据于7月底前报局工会,局工会统一汇总后将数据上传至12351职工互助中心。
浏览量: